近日,河北三河市因“警徽改色”“门头反复更换”等事件引发舆论关注。当地回应却避实就虚,令人咋舌。三大疑问,亟待厘清:
一问:主要负责人为何“隐身”?公共决策失当,首要责任在谁?尽管舆论多次追问“三河市主要负责人是谁”,官方仅以“尽快答复”搪塞。面对重大市政工程中出现连续决策失误,作为法定责任人的市委书记、市长理应直面公众质询。若确已启动问责程序,更需依法依规公布处理结果,岂能以“谁让改的去问谁”推诿塞责?
二问:警徽岂能随意改色?谁在亵渎国家象征?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“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”。涉事部门以“适配墙体颜色”为由擅自更改警徽配色,已涉嫌违法。即便事后更换,相关责任人也必须承担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》的法律责任。
三问:反复折腾的钱谁买单?如果百姓自己掏钱,如何补偿?如果政府出资,公共财政岂容挥霍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,政府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管理。三河市需立即公开相关工程预算审批文件、招投标流程及实际支出明细,说清动用了多少财政资金,是否存在铺张浪费。对确属违规的“面子工程”,必须追偿相关责任人。
公共治理不是“橡皮泥”,法纪红线不容逾越。三河市暴露的问题,折射出个别地区依然存在权力任性、程序空转的积弊。唯有严格依法追责、强化预算约束、推进政务公开,方能重建政府公信力。期待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,给公众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答复。
编辑:邢璐霞